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南省通建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建高速公路起点为通海县境内,止点连接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全长62.536km,其中红河州境内47.293km(水泥混凝土路面9.061km),双向四车道,公路技术等级: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设计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整个建设项目于1999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2004年9月8日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路面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将原有微表处和水泥路面共铣刨3cm,水泥面板纵横缝接缝处理后,铺设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3.5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
2.2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2.5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9 月
15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30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修建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的施工企业。
(1)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7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总价10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项目。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五年(2012年7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五年(2012年7月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路面维修的项目总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财务要求: 2016年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7 日至2017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15楼1509室(昆明市彩云北路5001号山东高速大厦)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获取调查资料,并对所调查资料负责。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昆明市彩云北路5001号山东高速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彩云北路5001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 系 人:杨鑫宇
电 话:0871-68131565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