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招标公告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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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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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0MA3EYMPT7202102F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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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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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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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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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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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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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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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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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202105062-AWJ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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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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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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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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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20210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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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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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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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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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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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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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改交通(2018)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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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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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新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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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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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新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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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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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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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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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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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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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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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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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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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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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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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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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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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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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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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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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自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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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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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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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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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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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项目起自台儿庄区马兰屯镇X017台韩线,顺接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终点,向南经台儿庄港区马兰屯作业区东、太平桥东等,至涧头集镇山庄村东南的鲁苏省界,全长10.22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设特大桥2415米/1座,中桥157米/1座,小桥97米/1座,通道10道,涵洞17道,分离立交309米/3座,互通立交1处,服务区1处。项目总投资约15.8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79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初步预算投资921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跨韩庄运河、伊家河、支流河3处跨河桥梁的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其中韩庄运河为2级堤防河道),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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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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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名称: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第一标段,标段号:XTNDFHBJ-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10.22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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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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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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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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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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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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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第一标段 (XTNDFHB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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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韩庄运河、伊家河、支流河3处跨河桥梁的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其中韩庄运河为2级堤防河道),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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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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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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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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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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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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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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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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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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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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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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