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高速集团纳税位居全省服务类企业第一位

2011-04-02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日电 3月30日,2010年度山东省纳税百强排行榜出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全年地税纳税总额10.76亿元、国税纳税总额6.61亿元,合计纳税17.37亿元,高居省管企业服务业类纳税排行第一名,在2010年度山东省纳税百强排行榜中,综合排名第22位。

     纳税百强榜显示,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此次共有20户企业上榜,纳税总额266.5亿元,占百强企业纳税总额的16.58%。百强名单前30家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占三家,山东高速集团以纳税总额17.37亿元的成绩,位居全省服务业企业纳税第一名。

     山东高速集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集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管护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高效化的综合型企业集团,注册资本150亿元,资产总额突破1500亿元。山东高速集团经营管理的已通车高速公路达1500公里,在建436公里;经营管理的铁路482公里,在建铁路743公里,并代表省人民政府承担了全省3800公里、总投资1500亿元铁路的新建、改建任务,此外还拥有金融、港口、施工、设计、传媒、物资供应等多个业务板块,产业链完善,投资、建设和经营领域遍及全国22个省、99个国家或地区,连续五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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