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4-01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济南市槐荫区及市中区

总投资:825915.4万元

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济聊高速相交叉设置的晏城枢纽,终点为京台高速公路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的殷家林枢纽互通,路线长度23.999公里。晏城枢纽至殷家林枢纽段按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既有老路维持双向六车道,黄河特大桥路段左侧(下游)分离新建双向六车道,其余路段两侧各分离新建单向三车道)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120km/h,新建分离线分离式路基宽度17米。

改扩建项目永久占地254.5243公顷,其中新增永久占地116.6447公顷,利用既有老路137.8796公顷。路基填方911.199千立方米,挖方69.191千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与防护24.840千立方米;新增路面工程 123.2千平方米,老路罩面 446.14 千平方米;高架桥10004.米/3座(新建),特大桥 6025.0米/1座(新建),大桥 812.0 米/1座(拼宽),中桥269.0米/5座(拼宽4座,拆除新建1座),小桥 37.0 米/1 座(新建);互通立交6处(利用4处,改建2处;枢纽立交3处,一般立交3处);新建连接匝道2条;分离立交1座(新建,与公路交叉),通道4 座(拼宽2座,新建2座);监控分中心1处(利用),养护工区1处(利用)。

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期,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准备和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开挖引发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主要防治对策包括:①拟建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土石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以及施工营地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降尘措施。②工程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并堆放在路基两侧作为临时挡土埂,最终作为后期取弃土场地的复耕及绿化复植的表土。③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抽测声环境敏感路段的场界噪声达标情况,在施工场地、便道附近敏感点监测超标时设置临时声屏障。④桥梁施工应避开雨季汛期,在施工河段临岸两侧、桥墩基础施工下游方向设置临时挡土墙进行防护,桥梁钻孔产生的泥浆、钻渣沉淀处理后余水循环利用,禁止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是多方面的、长期的,以噪声影响为主。

(1)噪声

工程投入运营后,汽车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显著,由于公路的开通,在汽车驶过时段原有声环境有较大的变化。防治措施:①低噪音路面;②对于新建住宅,可通过合理的房屋布局和围护结构隔声设计来降低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但对已有房屋,能够采取的降噪措施只有对窗户和门进行改造:在降噪要求不高的情况下,可采用双层普通窗和双层普通门代替普通单层门窗;在降噪要求较高情况下,只能采用隔声窗和隔声门。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本次环评提出对超标的住户采取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隔声门窗的方式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同时,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预留降噪经费。

(2)废水

运营期国际医学中心收费站、齐河生态城收费生活废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所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济西收费站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跨河桥梁两侧设置径流收集和沉淀设施,桥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废气

汽车尾气排放对线路两侧局部区域大气环境将产生不利的影响。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输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改善收费管理办法,提高收费效率,减少车辆排队滞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收费人员和司乘人员健康的影响;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尤其是对周围敏感点的监测,并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制度,以便根据实际污染状况,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不利影响。

(4)生态环境

工程对土地利用及沿线农业生态的影响。生态影响减缓措施:①临时弃土场防护措施:弃土场在雨季开挖时在其下游布设沙袋和开挖沉砂池,以阻挡和沉积泥沙;弃土作业过程中配备喷水装置,洒水降尘,周围设立挡板进行围护,减少扬尘。②临时施工营地在工程结束后清除施工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③在运输砂、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洒落;施工道路应加强管理养护,保持路面平整;砂石土路应经常洒水,防止运输扬尘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材料应采用分类堆放的方式,粉质材料堆放场应有遮盖且应设土工布围栏等,以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和损失。施工车辆尽量依托现有村镇道路,临时设施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修建。④此外还有相应的农业、动植物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可向山东高速集团索要《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项目建设内容存在疑问,可在山东高速股份集团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发送邮件进行反馈,也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直接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方式:0531-89260252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31-85870058     电子邮箱:sdshky926@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式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特此公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