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1-12-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路线走向:路线起自G20青银高速的淄博东枢纽互通,接拟建的沾化至临淄高速公路,于彭官村南设置张店互通连接G309;于北焦宋村南上跨胶济客专,经炒米山西设置张店东互通连接马南连接线;路线向南于莘庄村西设置金山互通连接省道S102;后于西河镇东设置西河互通连接县道X006;路线向南下穿齐长城遗址,于崮山镇东设置博山东互通连接省道S317;此后,路线平行于既有省道S317布设至下穿鲁山自然保护区,向南平行于沂河布设,后经薄板台村东、清泉村西,于凤凰峪南到达淄博-临沂市界附近。路线在王家庄子村东设王家庄子互通,向南跨越S336设置马牧池互通,后在金厂峪东跨S229设置张庄互通,从青驼镇赵家岭和西冶村中间穿过后与日兰高速交叉,到达本项目终点。

建设规模:主线全长192.639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全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66座,中桥18座,小桥7座,涵洞354道;隧道15座共22453m;互通立交19处,分离立交44座,通道54座,天桥57座;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匝道收费站16处;隧道管理养护站6处,桥隧通信监控站5处。新建张店东、淄川东、博山东3条互通立交连接线,共长14.766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在施工期,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准备和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开挖引发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有施工扬尘、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沥青烟等。采取的防治对策:①沥青混凝土搅拌应远离空气敏感点(≥300米)。沥青熬炼建议采用设有除尘设备的封闭式厂拌工艺,采用无热源式高温容器运输至铺浇工地,应避免下风向正对着敏感点。②材料堆场也要远离空气敏感点,应有蓬布遮盖。对于扬土较大的路面和建筑场地做到勤洒水,尤其是久旱无雨的季节,对于敏感区域要定时进行洒水。③运送土方、水泥、石灰等要袋装或用封闭式车辆,禁止超载,运输车辆盖蓬布,运送土方时应适量洒水,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量。④灰土拌合点应远离学校、居民区等空气敏感点。施工人员应配备口罩、风镜等防护用具。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小。

(2)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场地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选择在距离敏感点较远的永久占地范围内,一般施工阶段禁止夜间施工和夜间运输,若必须在夜间施工的需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对距离道路近的村庄,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期采取防护措施后,对沿线周边村庄影响较小。

(3)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营地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①临时施工营地内设置旱厕,与当地农户协商,及时进行清理并用作农肥;②设立临时洗漱间,废水集中收集,并全部用于地表抑尘喷洒;③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④临时施工营地不得建在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放量少,采取设置旱厕、临时洗漱间,废水集中收集,并全部用于地表抑尘喷洒等措施,因此,对其附近河流水环境质量影响微弱。

(4)生态环境

施工期道路工程的建设涉及的主要有耕地、园林地等,项目临时用地主要有施工生产生活场地,临时占地为荒地、荒谷,一般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主要有:①临时施工营地在工程结束后清除施工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②施工材料应采用分类堆放的方式,粉质材料堆放场应有遮盖且应设土工布围栏等,以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污染和损失。施工车辆尽量依托现有村镇道路,临时设施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修建。③此外还有相应的农业、动植物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措施之后,施工期对生态影响较小。

2、运营期影响

在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是多方面的、长期的,主要有汽车尾气和噪声影响,道路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地表径流以及服务区生活废水影响等。

(1)噪声

工程投入运营后,汽车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显著。

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①针对道路沿线村庄采取设置声屏障及通风隔声窗,减少交通噪声影响;②道路两侧建设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③道路两侧一定规划距离内,不应建设医院、学校等对噪声特别敏感的建筑物;④采取必要的交通管理措施,建设运行车辆的噪声影响。

(2)废水

项目公路路面集水面积十分有限,在雨季产生的路面径流量也不大;公路路基两侧均设置有截水沟、边沟和排水沟等,它们与当地农灌沟渠相连接,同时,各跨河桥梁两侧建有集水管,将桥面径流引入桥梁两端的路基排水沟内,不直接排入跨越河流中。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地的梁两侧安装加固防撞护梁和防侧翻装置,桥梁桥面设置有径流收集和导排系统,桥梁两侧水源地保护外设置有事故废水收集池,防止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对水源地造成影响。

(3)废气

汽车尾气排放对线路两侧局部区域大气环境将产生不利的影响。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输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减少车辆排队滞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收费人员和司乘人员健康的影响;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尤其是对周围敏感点的监测,并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制度,以便根据实际污染状况,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均能够减轻或消除,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维亮  电话:13395349732    E-mail:402077076@qq.com

环评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15066118182    E-mail:5263006699@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cH-rmmF56gjZeK5-wRgRw 提取码:9536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中,然后通过邮件(hezegltj@163.com)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及沿线附近村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的10天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