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假冒国企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06-01

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按照山东省国资委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山东高速集团(含各级权属企业)相关行为的举报。

受理举报的情形为:碰瓷“山东高速”字号以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山东高速集团注册为股东的组织和个人;为注册假冒山东高速集团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与山东高速集团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山东高速集团的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其他与假冒山东高速集团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531-89250146

举报邮箱:sdhsfwb@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